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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促进贷款合肥滨湖新区新能源供冷供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0   浏览次数:

德国促进贷款合肥滨湖新区新能源供冷供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合肥热电集团现对“德国促进贷款合肥滨湖新区新能源供冷供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项目编号:2018-HFRD(ZTB)-07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HFRD(ZTB)-074

2.项目名称:德国促进贷款合肥滨湖新区新能源供冷供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市;

4.项目单位: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拟利用3500万欧元德国促进贷款,采用地源热泵、污水泵、水蓄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能源利用方式,在合肥滨湖新区建设新能源供冷供热项目。本项目采购工作计划2018年开始执行。为完成上述采购任务,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指南》的通知(财办国合【201725号)的规定,现公开选聘一家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所有采购代理工作;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人民币29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熟悉外国政府贷款采购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201311日至今至少承办过22000万欧元及以上德国促进贷款或德国政府贷款赠款采购代理业务,以项目实施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或协议)》的日期为准;提供《代理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投标人具备负责贷款赠款采购代理业务的专业部门和人员,其中项目经理在20131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1000万欧元及以上德国促进贷款或德国政府贷款赠款采购代理业务,以项目实施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或协议)》的日期为准;提供项目实施单位出具的证明项目经理身份的证明函或者评价函复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10)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15)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20)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评)标室。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8510-2018517日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发售地点报名获取;

3.招标文件费用:无;

4.联系人:郭辉,联系电话:0551-62622711

5.报名地点: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投标中心(休宁路66号)。

五、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蜀山区休宁路66号。

201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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