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热电集团南区供热汽改水能源系统优化改造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30日,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南区供热汽改水能源系统优化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报验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汤泉路和徽山路交口,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中心汽水换热站,其供热辐射周边500万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将对望湖城区域、城市西南区域等进行集中供热,换热中心内有两栋独立建筑,分别为一栋2层换热站和一栋5层办公辅助用房,规划总占地面积316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618.8万,其中环保投资约22.23万元。
二、验收监测结果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安徽省建设系统行政许可决定书》(合排接(雨污)字2016第103号)同意南区供热汽改水能源系统优化改造项目雨污接管和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南区供热汽改水能源系统优化改造项目噪声监测报告》(编号:201612064)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换热站房与辅助用房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噪声
该项目对换热站房采取了吸声、减震等降噪措施;换热站房东、西、南、北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三)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与环评基本相符。生活垃圾委托合肥市包河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送至合肥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
(四)其他
对管网施工过程中的开挖作业面进行了回填和硬化、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
三、验收结论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7年11月30日-12月30日
举报电话:0551-62834670
公示地点:www.hfrdjt.com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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